11日起,聊城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2020-04-02 17:0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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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日讯(记者 连峰 闫云倩)4月1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发布《关于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记者从中获悉,4月11日起,聊城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工作。

  《公告》指出,自4月11日起,聊城市恢复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暂缓科目一考试组织,视情有序恢复。考生可通过互联网“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d.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考试预约。预约结果将由系统发送短信通知本人,也可登录上述两个系统查询个人预约结果。考生需按考试预约时间前往考场。进入考场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山东省健康通行码”、考试预约成功通知短信供核查。

  此外,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接受满分审验教育申请。重点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驾驶人和复工复产企业驾驶人“两个教育”业务需求。对因疫情防控取消学习和考试预约、逾期未审、临近审验周期的驾驶人,优先安排预约。视情恢复现场教育,统筹考虑现场教育安排,严格控制每场次学习人数。同时,引导符合条件的驾驶人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申请学习,减少窗口受理压力和现场教育积压。

  《公告》强调,参考人员应当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做好自身防护,实人认证,测量体温,核查“山东省健康通行码”,与他人保持至少2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物理接触。不佩戴口罩以及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不得进入与现场学习教育和考试有关的工作区域。

  驾驶人考试咨询电话:0635-8755997 ,“两个教育”咨询电话:0635-7185251/7185260(工作日:8:30-17:00)。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