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停车乱收费顽疾 聊城开出精细化“药方”

2020-03-26 11:53: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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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26日讯(记者 闫云倩)26日上午,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张保民在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强行索要或骗取停车费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张保民介绍,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停车乱收费问题,《聊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增加了对强行索要或骗取停车费的处理规定。根据不同的违法情形,《办法》细化了对停车乱收费问题进行管理的具体部门和相应法律责任。对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停车场的不按规定收费行为,群众可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并处理。

  张保民指出,对于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以及其他公共用地,强行索要或者冒充场地合法所有权、使用权人或者合法停车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身份,骗取他人车辆停放费的行为,《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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