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城市地名总体规划已向社会公布
鲁网3月17日讯为使传统文化以形象化的形式体现在人们眼前,让历史名人的正能量得以具象化形式活在人们心中,2019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夏章勇提交了《关于聊城城区以历史名人命名道路和广场的建议》。对此,市民政局答复称,2019年4月16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聊城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正式将规划内容向社会公布。
夏章勇在提案中说,现今开放性的社会中,不同文化的交流融合方式已经发生重大改变,文化、人文秩序的塑造,要从社会现实中具体抓起。为使传统文化以形象化的形式体现在人们的眼前,历史名人的正能量得以具象化形式活在人们的心中,建议在聊城市城市规划区内,以聊城历史名人的名字命名道路和广场。
市民政局答复称,《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第四条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下列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鲁政发〔1986〕78号)第五条地名的命名应遵循下列规定: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保护和弘扬地名文化,建立布局合理、层次清晰、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富有文化内涵的城市地名网络,市民政局联合市规划局依据新修编的《聊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对《聊城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16-2030年)》进行修编,对原规划内容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发展目标和聊城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2019年4月16日,聊城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聊城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聊政复〔2019〕34号)(简称《规划》),正式将规划内容向社会公布。
《规划》涵盖了市城区道路名称规划、交通设施名称规划、河流水系名称规划、公园广场名称规划。其中,现有保留名称道路181条、恢复名称道路1条、规划命名道路238条;保留交通设施名称5个、规划交通设施名称6个;保留河流名称20个、规划河流名称14个;保留公园名称2个、规划公园名称26个;保留广场名称3个、规划广场名称5个。
在《规划》修编过程中坚持尊重历史与体现地方特色并举的原则。对历史悠久、影响广泛的地名尽量予以继承,以保持地名的相对稳定性;对音、形、义不甚合理,又影响规划的老地名,则予以更名。同时,体现聊城地方特色,挖掘城市历史文化,贴近城市人文背景,彰显城市精神风貌,实现地名的指称功能、文化功能,为多种形式的地名公共服务奠定基础。(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梁兆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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