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直通车”公布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第21批)

2019-11-20 10:42:00 来源:聊城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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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20日讯 橡胶坝堵车严重,建议兴华东路或者振兴东路规划一座跨徒骇河的大桥。每天上下班时间建设路东头橡胶坝堵车严重,为了减轻压力,有没有规划在兴华东路或者振兴东路再搭建一座跨徒骇河的大桥,这样可以彻底缓解转盘和橡胶坝堵车的压力。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为缓解东昌路、建设路交通压力,我局委托有关单位编制完成了《聊城市城区河湖桥梁专项规划(2018-2030)》,规划振兴路下穿徒骇河隧道连通辽河路,规划兴华路、中华路等跨徒骇河大桥,其中,中华路跨徒骇河大桥正在修建。待规划实施后,将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由市住建、城管、城市交通管理等部门加强管理,组织实施。

  2、聊城新区街道鲁西第一、第四化工厂停产搬迁好几年了,工厂一直还在,今后有没有对其进行规划建设别的项目。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根据市政府批复的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为居住和商业用地。目前,该地块正处于收储阶段,下一步将按程序进行开发建设。

  3、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是一个大型的活动广场,主要的活动对象是妇女儿童和老人。旁边也是徒骇河风景区和大型住宅区。公交站牌离广场距离500米以上,特别是老人和孩子极度不方便。建议增设站牌或者重新规划!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市民活动中心紧靠东昌路徒骇河桥,此段东昌路处于徒骇河桥的起坡段上,如设置公交站台,公交车的停靠存在安全隐患;此外,市民活动中心距西侧最近公交站台仅200米,如在此处设置公交站台,站台间距太小,不符合规范关于公交站台间距的相关要求,也不利于公共交通的发展,因此不适合在此处设置公交站台。

  4、地块用途咨询。柳园街道金柱大学城B区南部有一块空地,从B区开工建设时就一直闲置,现已交房两年,该地块仍然闲置。这块地在草丛生还有大坑,下雨经常积水,请问该地块什么用途,什么时候能处理水坑及杂草。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答复:该地块规划为商务金融用地。因拆迁遗留问题施工受阻,目前柳园街道正在与住户协调解决该地块的遗留问题。

  5、聊城地区不规范地名、小区名整改进度慢。今年上半年,国家6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的通知》,海南、陕西西安等全国各地都在积极响应实施中。聊城城区也存在许多不规范状况,例如:孟达中央公园、中央帝景、孟达国际新城,星光中央丽都、荣盛阿尔卡迪亚、碧桂园国岳府等,还有什么这个国际那个国际的,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搞得住哪个小区就跟国际接轨一样,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聊城市整治不规范地名、小区名没有任何的动静啊,请问类似以上提到的这种小区名称是否需要整改?什么时间整改?市民政局7月1日也回复过,仅仅是出台了文件?以文件进行落实?这是不是形式主义呢?

  聊城市民政局答复: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稳妥做好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紧急通知》,“重点清理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各方反映强烈的城镇新建居民区、大型建筑物中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对没有负面影响的可以不改。审慎提出纳入清理整治的不规范地名建议清单,切实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避免产生不必要矛盾”的要求,结合聊城市实际,印发《聊城市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县两级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形成的清单,分批次、分情况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地名,依托聊城市地名专家库专家充分进行专家论证,广泛争求社会意见,审慎确定了107个第一批需清理的住宅区、大型建筑物、公园、道路的名单,中央财富城、中华苑、中央福邸、观澜国际、北山公园、金水湖公园、南关河大桥、中央华府等,严格按照程序重新申请了《标准地名使用证》,中央财富城(财富城)、南关河大桥(虹桥),户外广告牌已按标准名称更换。罗浮宫会所审批局注销。其他涉及道路公共标志、房地产广告、证照信息更换修改的,交通、公安、城管、市场监督、审批部门正在积极推进。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公园、河流、交通设施名称,4月16日,由市政府印发《关于<聊城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聊政复〔2019〕34号),民政局、住建局、规划局、古城景区管理部、市级相关专家先后召开两次古城区81条道路名称规范会议。聊城市、东昌府区两级民政局、城市管理局多次召开规范道路标牌设置工作会,对地名标志设置不规范93条的道路街巷及时进行了更换设置,5条有路无名的进行了标准化申报审批,确保清理整治活动稳慎推进。

  按照民政部、民政厅的统一部署,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调整至《地名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出台后,再稳妥推进。

  6、建议小范围进行区划调整,以达到增强市辖区的目的。通过茌平撤县设区的进程来看,整个区域的撤县设区有难度,接下来,我们为什么不转换思路,将县里的个别乡镇由县里划到东昌府区或者茌平区呢?这样也可以达到壮大聊城市辖区的目的。请民政局好好研究研究。

  聊城市民政局答复:行政区划是国家治理结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国家整体利益和治理安全。行政区划管理不是一般的行政管理行为,而是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体现着国家的统一性和整体性,具有全局性和政治性强的特点。2019年1月1日实施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行政区划应当保持总体稳定,必须变更时,应当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坚持与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注重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应当及时报告党中央的规定,进一步阐明了行政区划调整的政治性、敏感性和严肃性。个别乡镇小范围区划调整程序与县区调整相同。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适时启动东阿撤县改区工作。

  7、人社部门要为聊城市人民医院做好人才服务工作。聊城市人民医院是聊城市的人才第一大户,职工中的博士硕士数量众多,达到上千人之众。人社部门要为人才安心在聊城工作做好服务,就一定要对市医院的大批博士硕士释放好政策红利,使得他们能够安心、舒心地在聊城安家落户,进而为聊城600万人民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实际情况是:市医院里面新入职职工以人事代理为主,区分备案的和非备案的,养老保险和事业编制人员也存在差距。人事代理的身份在以后工作中是否还存在其他弊端,目前还很难说。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人事人才工作的关心关注,欢迎您对我们人社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卫生系统人员管理的历史沿革

  (一)编制管理

  1997年前,公立医院人员管理体制统一实行编制化管理。

  (二)编制管理及人事代理混合管理

  1997年后,人事代理作为一种编外用工形式在机关事业单位施行,我市卫生系统公立医院用工体制为编制管理和人事代理用工同时并存。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1997〕3号)规定,代理人员是由用人单位自主考查招聘录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确定聘用(劳动)关系,不是行政审批事项。人才服务机构与人事代理对象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仅为其代理有关人事事宜。

  自2017年我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事代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7〕119号)起,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再增加人事代理人员。

  (三)备案制管理

  自2016年6月,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市级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情况的通知》(聊编办〔2016〕54号)规定,人员控制总量内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二、市人民医院职工参保情况

  (一)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情况。按照政策规定,该医院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职工为:已纳入事业单位备案制管理的职工和2014年10月我省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编制外人员(即已办理参保手续,正常缴费的)。

  2014年10月我省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前,曾经允许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如人事代理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46号),编外人员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考虑历史及现实原因,我市并未将原统筹试点期间(即改革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编制外人员(即已办理参保手续,正常缴费的)划转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二)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情况。按照政策规定,未纳入事业单位备案制管理的编制外人员(不含2014年10月我省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编制外人员),应参加企业养老保险。2018年9月,市人民医院已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为编制外人员办理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手续。

  三、我市支持人才引进的政策情况

  近年来,我市为优化引才留才环境,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支持力度,于2017年11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2017〕18号)及配套实施细则。今年6月,比照我省先进市和外省周边市经验做法,根据我市财政承受能力,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进一步扩大人才政策覆盖面,提高了生活、住房补贴标准,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详细文件内容请登录我局门户网站http://rsj.liaocheng.gov.cn/xwzx_13626/tzgg/201908/t20190826_2361076.html查询)。

  四、对市人民医院人才服务管理情况

  近年来,市领导十分重视市人民医院人才工作,特别是如何将市医院编制外人员逐步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问题,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措施。市人才办、编办及我局会同市卫健委、市医院多次进行专题座谈,研究解读政策,梳理人员类别,提出意见建议。并在出台有关文件政策时,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积极给予倾斜。

  比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2017〕18号)、《聊城市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聊人组办发〔2018〕7号)规定,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属于编制管理的单位,按照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属于备案制管理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按照备案制管理规定,按程序纳入人员总量控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规定,属于备案制管理的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全职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经市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认定,市人民医院、市卫健委考察,可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今年6月,市人民医院党委研究制定了《编外人员规范管理的意见》,从核定的人员控制总量中专门为自聘人员留出了空间。

  目前,市人民医院全职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62名人员,己按文件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其余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人员,市人民医院、市卫健委正会同我局共同研究制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工作方案。全日制研究生和中级职称及其他人员,下一步市人民医院将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岗位需求,择优逐步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激发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创新动力,经我局推荐申报,市人民医院被批准为全省9所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职称制度“双自主”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今年,已在市人民医院开展单位自主用人(职称不与岗位聘用硬性挂钩,只作为聘用参考)和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参加职称评审(申报职称评审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个人自愿参评、社会公正评价、单位决定聘用、政府宏观管理”的新型卫生职称制度。

  如您有人才政策方面问题,可拨打市“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电话0635-8213519联系咨询。如有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方面的问题,可以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35-8288776联系咨询。如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方面的问题,可与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0635-8288071)联系咨询。如有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可拨打我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处电话0635-2189172联系咨询。如有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方面的问题,可拨打我局社保经办机构电话0635-2189201、0635-2189244联系咨询。

  8、关于事业单位教师招聘。我是2019年高职扩招生,我已经取得了函授本科(高中起点),并且也考取了教师资格证,我想问一下,我在在读高职期间可以用函授本科考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吗?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关心关注,欢迎您对我们人社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设置学历条件的政策规定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规定,用人单位要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其中,学历是拟招聘资格的基本条件之一。我市市属综合类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设置的学历要求时,一般为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对学历性质一般不作限制。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关于在读高职期间是否可以用函授本科考事业单位教师招聘问题

  根据《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等规定,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如您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的疑问,可与公开招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所在地人社部门联系咨询,也可与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35-8288776)联系咨询。

  9、市医院招聘工作。前几天提了市医院早做招聘工作的建议,市医院表示可以提前开展但是需要市招聘主管部门提前组织开展各项工作。2020年青岛市立医院已经开始着手人才招聘工作了,希望聊城同样早开展,将优秀医学毕业生就在聊城。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关注,欢迎您对我们人社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第三章第9条至第15条、《关于市级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情况的通知》(聊编办〔2016〕54号)规定,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单位,依法依规行使用人自主权,自主安排、执行用人计划;根据事业发展、专业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按照国家、省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主公开招聘各类人才。

  2017年以来,聊城市人民医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实行自主招聘。具体招聘流程为:市人民医院在人员控制总量内提出招聘方案,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并报我局核准备案后,按照备案的招聘方案公开招聘,招聘程序为: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等。

  近年来,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上报我局的招聘方案,我局都会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2019年4月11日,市人民医院向我局报送了《关于聊城市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核准备案的请示》,拟公开招聘278人,其中,应届毕业生岗位200人。考虑市人民医院在岗职工总数已超出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控制总量,原有自聘人员一直未能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特别是自聘人员中很多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属于医院业务骨干,因此,对招录方案暂未批复。并就如何将市人民医院自聘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问题,多次请示省厅相关处室,取得一些积极成果。

  6月中旬,市人民医院党委研究制定了《编外人员规范管理的意见(讨论稿)》,从核定的人员控制总量中为自聘人员留出了空间。6月19日,在高校学生毕业季前,我局批复了市人民医院的招聘方案。6月20日,聊城市人民医院发布《2019年聊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由市人民医院按照自主招聘规定开展招聘工作。

  目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市人民医院全职引进的62名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经市人才办、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认定,市人民医院、市卫健委考察,并公开公示,已按照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其余具有博士学位和高级职称的人员,市人民医院、市卫健委正会同我局共同研究制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工作方案。全日制研究生和中级职称及其他人员,下一步市人民医院将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岗位需求,择优逐步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如您有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单位自主招聘方面的问题,可与本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咨询,也可与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635-8288776)联系咨询。

  10、建议对聊城大学的教师和市人民医院的医师加强人才优惠力度。聊城大学的教师和市人民医院的医师是聊城市平均学历最高的两大群体。他们用自己的知识和学问为全市人民做出了巨大贡献,不可替代。建议人社局对这两大群体带以诚意,让他们切身体会到聊城的好。譬如,提高他们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至80万、每月给予他们一定的人才补贴、购房贷款利率打折优惠,等等。这样一来,一传十,十传百,这两大单位会吸引更多的人才,聊城也就有更多的人才!人民的教育和健康也更有保障!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的关心关注,欢迎您对我们人社局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一)我市已出台人才政策及政策宣传情况

  近年来,我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搭建市、县两级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优化引才留才良好环境,不断提升服务人才能力水平。

  2017年11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2017〕18号)及配套实施细则,从编制管理、项目扶持、生活补贴、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平台资助等方面,扩大了人才补助享受范围,提高了人才补助标准,进一步增加了我市引进人才政策含金量,鼓励各类人才来聊就业创业,吸引各类聊城籍在外人才返乡创新创业。同时,对人才管理、人才认定、享受各类补贴待遇等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压实了用人单位、政府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形成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各司其职的人才服务格局。办理各类人才政策手续的基本程序为: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公示或报申请事项职责管理部门审核公示后,按照规定要求,由用人单位提出意见方案、报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卫健、住房等业务承办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申请项事办理程序请按照人才政策及配套措施规定的程序执行。

  在解放思想大讨论中,围绕群众提出的人才政策类意见建议,比照我省先进市和外省周边市经验做法,进行人才政策对比,根据我市财政承受能力,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出台了新一轮人才优惠政策。

  2019年6月25日,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引进人才支持力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

  一是扩大生活补贴范围、标准:把企业全职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具有学历学位的“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纳入生活补贴范围。提高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从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月1500元、博士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800元,提高到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每月3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1000元。

  二是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把企业全职引进、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本科生纳入购房补贴扶持范围,在聊城购买首套自有住房并已缴纳契税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已享受商品房市场价20%优惠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不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凡目前在我市全职工作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限额提高到80万元,保证贷款年限提高至20年,抵押贷款年限提高至30年。到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要全面建成人才公寓;鼓励支持企业利用自用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自建一批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

  三是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用好聊城大学人才资源,对聊城大学引进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经市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可同等享受我市项目扶持、人才公寓、租房购房补贴、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凡我市引进对接的高端人才,同步向驻聊高校引荐作为兼职教授或科研工作合作人,增强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和承载力。

  2019年9月23日,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归雁工程”鼓励各类聊城籍人才返乡创新创业的意见》,围绕土地保障、融资支持、项目激励、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子女教育、职业资格互认、创业扶持、异地孵化扶持等人才关心关注的问题,制定了高含金量的政策措施;从组织领导、目标任务、扶持政策等方面明确重点、压实责任,吸引各类聊城籍在外人才返乡创新创业。

  目前,对我市已制定出台的引进人才政策,已通过局门户网站、“聊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聊城人社”今日头条、“人才聊城”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全面宣传。同时,依托全市“双招双引”大会、“2019年院士专家聊城行”、聊城青年人才洽谈会等活动,印制引智引才政策明白纸,深入宣传引智引才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

  (二)关于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贷款额度、购房贷款利率打折优惠等问题

  接到意见建议后,我局及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9年5月5日我市制定的《关于聊城市高层次人才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规定,经市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审查评选或认定、市人社局确定拟入围人选及层次、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最高80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的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即:5年以下期限,年利率是2.75%;5年以上期限,年利率是3.25%,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国家政策性贷款,目前没有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打折优惠的政策依据。

  如您有引进人才政策方面的问题,可拨打所在地县(市、区)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咨询电话(东昌府区:0635-8419682、临清市:0635-7121731、冠县:0635-2197050、莘县:0635-7329196、阳谷县:0635-6173115、东阿县:0635-3271316、茌平区:0635-2987966、高唐县:0635-6066310、开发区:0635-8511004、高新区:0635-8509095、度假区:0635-7100691)联系咨询。也可拨打市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0635-8213519联系咨询,我们将竭诚为各用人单位、各类人才提供优质服务。

  11、工龄问题。2014年考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但是2010年至2014年在企业工作的那几年不能算工龄,当时在私人企业,没有给交养老保险,能补交吗?怎样办才能认可在私企工作的那几年工龄?谢谢!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一)关于补缴在私人企业工作期间养老保险费用问题

  根据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关于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的通知》(鲁社保函〔2019〕47号)要求,各市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6〕13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19号)、《关于企业原临时性用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函〔2006〕121号)等规定的补缴范围、条件、补缴基数、比例和业务流程审核相关材料等要求,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时,应当以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应缴未缴的年限为准,不得任意增加缴费年限。

  如您2010年至2014年在私人企业工作期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符合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条件,可以按照规定要求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费用补缴手续。

  (二)关于企业职工考录事业单位后工龄接续问题

  根据《关于贯彻国发〔2011〕16号文件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1〕41号)规定,高校毕业生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工龄。

  由于不了解您的详细信息,无法为您提供针对性服务,您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工资福利科联系咨询,也可与我局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电话0635-2189201、0635-2189244)、工资福利科(联系电话0635-2189691)联系咨询。

  12、养殖户的臭气导致环境差。当今从上到下,农村的卫生环境确实搞的很好,只是农村内和农村临近的农户养殖业,给附近居民带来的臭味儿环境太差了,尤其是一到阴天或者下雨天,臭气更严重,这种“环境”差的现象和现在的发展不协调。不过我们农村这种现象也挺普遍,希望有关部门出台一项好的治理措施。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答复: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关心,感谢你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现将建议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农村经济重要的增长点,对保障消费者“菜篮子”供给、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带来了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所以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必须加强。

  根据我国目前颁发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中明确要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根据《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和《聊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工方案》,由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积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2019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9%,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4%。

  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执法检查列入环境监察工作计划,按照《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强化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违法排污,以及在禁养区内擅自建设养殖场(小区)等环境违法行为。(聊城新闻网)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