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10-22 09:4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0月22日讯(记者 闫云倩)10月22日,聊城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平台,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高唐县梁村镇党委副书记刘义亮违规操办父母丧葬事宜问题。2016年10月、2018年2月,刘义亮因母亲和父亲先后去世操办丧葬事宜,违规收取下属工作人员、村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等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01万元。2019年6月,高唐县纪委给予刘义亮党内警告处分。

  阳谷县农广校副校长张良军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12月、2017年10月,阳谷县农广校分别组织实施科技扶贫培训项目,县农广校副校长张良军在培训结束后,以班主任费的名义,违规向组织学员前来学习的3名乡镇技术站站长发放津贴补贴共计0.38万元。2019年6月,阳谷县纪委给予张良军党内警告处分。

  茌平县诚信市场开发中心主任雷淑华违规列支招待费用问题。2015年9月至2017年12月,雷淑华负责商业城业务工作期间,在无相关接待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列支招待、副食费用共计3.82万元。2019年6月,茌平县振兴街道党工委给予雷淑华党内警告处分。

  冠县贾镇卫生院院委员王岩民违规操办喜宴问题。2018年4月,王岩民因孙女出生置办满月宴,违规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0.23万元。2018年12月,贾镇党委给予王岩民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