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个警示牌难阻“野泳者”在危险区域戏水

2019-07-08 15:07:00 来源: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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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一早6时许,城市中大多数人还在沉睡时,赵勇和同事已经在东昌湖沿线转了一大圈。这一次,他们依然是联合景区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劝说数百名“野泳爱好者”上岸。

  进入夏季尤其是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溺亡悲剧不时见诸媒体,这个时节,包括赵勇在内的东昌湖派出所民警,又开始了和景区管理单位联合进行的24小时不间断巡逻,其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劝阻他们在危险水域戏水、游泳等行为,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对此,蓝天救援队救援人员任鑫军介绍说,因为政府、社会、景区、民间公益组织等的共同努力,溺水事故的发生正呈明显下降趋势,这是个可喜的现象,然而与此同时,仍有部分市民或家长没有足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并因此导致溺亡悲剧的发生。

  不听劝阻,东昌湖数百名“野泳者”执意下水

  提及那些常年在危险水域游泳,且不听劝阻的市民,东昌湖风景区综合治理大队的工作人员都止不住摇头叹息。

  然而,即便是这样,每年进入溺水事故高发的季节,他们依然联合东昌湖派出所民警,在金龙广场、荷香岛、东昌湖沿线亲水处、沙滩浴场南临消防泵站处、金凤广场、百花岛等关键区域及运河沿线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一遍又一遍地苦劝那些在危险水域游泳的市民上岸。

  3日凌晨4时40分许,一位晨泳市民已在南关桥附近水域下水,虽然民警一再喊话让其上岸,但对方依然继续前游,丝毫没有上岸的意思。

  相比这位市民的执着,与此地相隔不远的游船码头,成群结队“野泳爱好者”的抵触情绪更让人着急,虽然景区工作人员和民警一再表示,此地是最为危险的一处水域,但刚刚下水的他们,依然游向深处,而且还“怒怼”劝说者的好意。

  景区工作人员表示,为了防止溺水等意外事故的发生,他们早前在此处安放有栏杆、警示牌,甚至是监控设备,但这些设施却无端被人破坏,“野泳”现象也屡禁不止。

  眼看着上百名“野泳者”从各个方向下水,陆续游向深处,该工作人员眉头紧皱,他说,这些相对专业的“野泳者”大多救生设备齐全,几乎都会在腰间拴着救生浮球,可是,其他市民有时会受其影响,自认为此处水浅,并无危险,便跟随其后下水,结果往往会因为不熟悉水域情况,而导致意外事故发生。而这,也是他们最为担心,也最不愿看到的结局。

  不过,让大家略感欣慰的是,最近以来,随着景区沙滩浴场的免费开放,大多数家长都会带孩子去往该处游泳、戏水,所以,景区危险水域附近已经比较少见孩子的身影了。

  溺水易发,200个警示牌可以警醒到谁?

  3日5时许,东昌湖游船码头,不少“野泳者”陆续脱衣下水,他们悬挂随身物品的栅栏上,一块写有“水深危险 禁止游泳”的警示牌静静地钉在那里。

  据了解,东昌湖由8个湖区和20余块水面组成,水深约3—5米;京杭运河(城区段)全长17.5公里,平均水深2—3米。湖河水域开阔、水情复杂,是落水、溺水等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地。

  事实上,聊城市旅游发展集团在东昌湖、运河沿线多处设置了安全警示牌,提醒市民“水深危险 禁止游泳”。而且,在原来区域设置的180个警示牌上的基础上,又制作了20个警示牌,安置到沙滩浴场等重点区域,通过各种方式提醒市民、游客不要到东昌湖、运河等水域游泳,自觉远离危险水域。

  尤其是在游客居多的沙滩浴场,还设置了LED大屏幕滚动播出预防溺水等安全提示,建设了瞭望塔与高音喇叭,对游泳者超出安全范围予以提醒。

  然而,即便是这样,依然警醒不了一些“野泳爱好者”,仍然有不少人为了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选择就近下水。而整个东昌湖水域,唯一可以“合法”游泳的地方就是沙滩浴场。

  提及这些,任鑫军讲述了一件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也正是这件事让他感叹,预防溺水悲剧的发生,提升市民安全意识是重中之重。

  任鑫军说,几年前,自己和队友接到求助去打捞一位溺水者,在此过程中,出事水域仍有人不顾安全私自下水游泳,在向对方说明利害并劝其上岸后,却遭到拒绝,“安全意识如此淡薄,视自己生命安全如儿戏,很是让人不解”。

  而对于“野泳者”口口声声所说的“专业”,任鑫军表示,有时候事故的发生和游泳技术并无太大关系,在野外水域游泳,水草可能缠住你的脚、碎石可能划破你的脚、淤泥可能陷住你的脚,这个时候,纵使游泳技术再高超,也终究无法施展,从而导致溺亡事故的发生。

  悲剧背后,救援队员不忍直视家属之痛

  原本非常喜欢游泳的任鑫军,越来越不喜欢下水了。作为蓝天救援队成员的他,每次执行溺水救援任务时,都恨透了那些夺命的水库、池塘、河流。

  最近一段时间,任鑫军正和队友商议着去各个乡镇、村庄做一次全面宣传,宣传的主题就是“父母在,不野游”。在他制作的小视频中,多数镜头都给了溺亡者的家属,“他们哭干了眼泪,哭哑了嗓子,还不甘心地张着嘴,却已经发不出任何声音”。

  任鑫军说,看到这样的场景,他和队友心里都像针扎一样疼,每次都是这样,毫无例外。

  众所周知,溺水事故死亡率高,很多时候甚至来不及施救,因此常被称作是夏季、暑期的“头号杀手”。

  为此,蓝天救援队联合聊城市青年志愿者协会新设计的宣传海报上,除了红字醒目标明救援电话之外,还清楚地写明了中小学生防溺水“六不准”和对父母“四告知”,也就是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以及跟谁去、到哪去、去干啥、何时归。

  让任鑫军备感欣慰的是,正是有了政府、社会、学校、民间力量的共同努力,他们接到的溺水救援任务也在呈明显下降趋势,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开始提高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水域。

  事实也的确如此。

  聊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市110指挥平台共接报溺水警情18起,其中,当年7、8、9三个月共接12起;2019年上半年接报溺水警情7起。相比往年,这些数据同样也呈明显下降趋势。

  对此,任鑫军坦言,希望这个数据最终下降为零,每个救援队员都无事可做。这是心愿,更是祈祷众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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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溺水后,黄金3分钟救援或可生还

  说起自己的救援经历,蓝天救援队队员任鑫军仍记得几年前的那次“小幸运”。

  同样是一个夏天的时候,他和朋友在闸口运河附近的树荫下休息,距离他们不远处有三个十六、七岁的孩子,正准备下水游泳。很快,其中一个突然扎进河中,不多时便开始挣扎。意识到情况不对,任鑫军和朋友赶紧跳入水中,绕到孩子身后,将其拖上岸边。

  大约十几分钟后,受到惊讶、脸皮苍白的溺水少年情绪有所缓和,此时,任鑫军狠狠地训斥了他和另外两个同伙,并严肃告知他们,再也不要在如此危险的水域游泳。

  遗憾的是,救援中,像这样的“幸运”并不多。那么,溺水之后,有没有所谓的黄金救援时间呢?

  对此,任鑫军解释说,溺水是意外死亡的常见原因,溺水者如果无人施救,往往几分钟内就会发生死亡,因此抓住黄金抢救时间至关重要。一般来说,溺水之后的黄金救援时间为三分钟,一旦发生溺水事故,救援人员应该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也就是说,当救援人员出现时,溺水者不可胡乱抓抱营救者的手、腿、腰等部位,一定要听从救援人员的指挥,否则不仅自己不能获救,反而增加救援人员负担。

  快速将溺水者搭救上岸后,要判断患者是否有呼吸、心跳、意识,如果没有,则需要立即清理患者口腔异物,进行人工呼吸,吹五口气,然后按压进行心肺复苏,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果发现患者还有呼吸、心跳,在拨打120的同时,还要注意给予患者做好保暖。溺水者清醒后,可给少量开水、糖姜水等热饮料,切勿为了抗寒而喝酒。

  任鑫军提醒,掌握心肺复苏技能很重要,一旦发生溺水,现场开展心肺复苏术,能为生命赢得宝贵的抢救时间。全媒体记者 赵艳君

  他山之石

  他在西湖游泳,被罚了三次

  2017年的时候,杭州一条“大伯西湖游泳,被罚了三次”的新闻引发当地市民热议。

  新闻中说,早在2004年,杭州就已出台规定,禁止在西湖游泳,违者将面临罚款。也正是因为这个规定,杭州的龚大伯被西湖管委会根据《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罚款150元。

  根据调查,西湖管委会发现龚大伯并不是第一次被罚。2015年12月13日和12月18日,龚大伯都因擅自在西湖游泳分别被罚款50元和20元。虽然龚大伯事后向西湖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被告西湖管委会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但最终结果是,法院审理后认为,西湖区管委会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幅度范围得当,驳回原告龚大伯的诉讼请求。

  可以说,这个案例以及《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让东昌湖风景区综合治理大队的工作人员心生羡慕,他们坦言,如果聊城的东昌湖也有如此法律法规做后盾,那么,不只聊城形象得以提升,还会降低溺水意外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

  7月3日,见景区工作人员和民警苦劝“野泳爱好者”无果后,一位围观市民碰巧也提及到杭州西湖的先进管理经验。

  这位上了年纪的市民坦言,自己居住在附近,如果天气情况良好,他几乎天天到东昌湖边休闲散步,“天天都能看到在禁游区游泳的人,甚至很多都是上了年纪的老年人,看着他们越游越远,我都替他们捏一把汗,毕竟这不是正规游泳的地方,很容易发生危险。”

  因此,这位性格直爽的市民建议聊城也可以出台相应法律法规,禁止市民在东昌湖、运河等水域擅自游泳,以便打造文明聊城,同时减少意外的发生。全媒体记者 赵艳君

  记者手记

  尽早为孩子补上“游泳”这一课

  前段时间,家有中小学生的家长都注意到了一则通知,其内容大致是我市将继续普及中小学游泳运动,今年计划培训2250名,培训对象依然为三年级以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也就说,今年仍然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普及游泳工作,进一步探索建立普及游泳运动、提升游泳教学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广大青少年学生掌握游泳技能,具备生存、救急能力。

  事实上,因为发现青少年意外溺亡的悲剧不断,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写成了一份司法建议,寄给教育部,建议全国中小学生增加游泳课程,“确保他们不至于因缺乏游泳等最基本的生存技能而意外夭亡”。

  曾有救援队员感慨地说,每次接到任务到现场救援,最后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又一个的鲜活生命逝去,望着悲痛欲绝的家属,他们的心都像针扎一样疼,甚至有队员把一腔怨恨都撒在了那些水库、池塘身上。

  必须承认,亲水是孩子的天性,炎炎夏日到水中嬉戏,享受难得的清凉,是许多孩子的夏日最爱,如果一味禁止反而会让孩子们产生逆反心理。因此,从生存技能教育的角度来看,东海县法院司法建议:“在中小学阶段强制开设游泳课,像扫除文盲一样扫除‘泳盲’”,非常必要。”

  据了解,在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几乎从孩提时代开始,孩子接受到的教育就是不怕水,去适应水,学习游泳的技巧。具体到国内,很多城市也开始陆续出台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在海南,2020年游泳将成为小学必修课。

  显而易见,面对屡屡发生的溺水悲剧,政府已然采取措施,开始从源头和根本解决问题,尽早帮孩子补上“游泳”这一课。

  当然,防学生溺水从来都不只是教育管理部门一方的责任,还应获得包括学生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更多重视。唯有学校、社会、家庭形成合力,才能及时为孩子们补上游泳技能这一“短板”。(来源 聊城晚报 全媒体记者 赵艳君)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