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人员获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请补贴

2019-06-06 11: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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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6月6日讯(记者 闫云倩)记者从聊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6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五类人员在本市辖区内备案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个人向培训机构缴纳费用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可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据聊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人宁吉木介绍,对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范围的培训专业(工种)实行补贴直补个人,以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评定培训的依据,可由个人申请领取补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倒逼培训机构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质量。

  另外,五类人员在本市辖区内备案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个人向培训机构缴纳费用的,在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12个月内,可向培训地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提供以下材料: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身份证(或社保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生还需提供学生证,下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据悉,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口)、登记失业人员等“五类人员”,以及企业新招录的五类人员。项目制培训还包括了化解钢铁煤炭煤电行业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将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黄河滩区迁建居民,和符合参加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条件的人员。

  责编: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