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交警曝光5名终生禁驾人员

2019-05-23 16:5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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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5月23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张晶)近日,聊城市交警部门公布了2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曝光一批终生禁驾人员信息,5名驾驶员均为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并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一

  开车撞人逃逸 还找兄弟顶替

  2017年8月30日15时15分许,李某某驾驶私家车,沿茌平县西环路由南向北行驶,开到西环路与建设路交叉路口南100米处,准备靠路边停车时,撞到了正在骑自行车的邹某某,造成邹某某死亡。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弃车逃逸。之后,李某某给兄弟李某坤打电话,让兄弟来顶替,最终被拆穿。

  经调查,李某某驾驶机动车观察操作不当、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02月14日,李某某以交通肇事罪被茌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李某坤以包庇罪被茌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2019年04月26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李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典型案例二

  明知撞人仍逃逸 终身禁驾人法不容

  2018年11月16时22分许,宋某驾驶三轮汽车(事发时未悬挂号牌)沿105国道非机动车车道由南向北行驶至394公里处,与前方推行自行车的行人刘某相撞,造成刘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宋某逃逸。

  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现场附近监控、遗留碎片及排查走访,确定嫌疑车辆及肇事嫌疑人宋某。11月19日办案民警赶赴夏津县李官屯镇宋桥村宋某家中,宋某不在家。办案民警电话联系宋某,迫于压力宋某到东李官屯派出所投案自首,办案民警将宋某带回高唐交警大队进行讯问。讯问过程中,宋某交代事发时,有辆大车亮车灯完全看不见路,突然看到前方好像有人在路边,发现时已经来不及刹车就撞过去了。当时稍微减了一下车速,向右看一眼什么都没看清就直接离开了。办案民警问发生事故后应该怎么办知道吗?宋某回答知道,应当立即停车查看情况,并报警,有伤员的抢救伤员。

  宋某未注意观察、肇事后逃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负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2月2日,高唐县人民法院判决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违法行为,给予宋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责编: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