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物业服务有以下七类行为直接列入黑名单

2019-03-14 14:59:00 来源:聊城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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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3月14日讯 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局了解到,不久前我市制定并公开印发了《聊城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此办法,我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和审慎的原则。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D级。

  其中,信用分值在100分(含)以上的,信用等级为:AAA级;信用分值在80分(含)至100分的,信用等级为:AA级;信用分值在70分(含)至80分的,信用等级为:A级;信用分值在60分(含)至70分的,信用等级为:B级;信用分值在60分以下的、列入黑名单的,信用等级为:D级。未参加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为:D级(缺失)。未承接物业服务项目的,信用等级为:A级(未承接项目)。

  而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直接列入黑名单:

  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等)因物业服务企业承担过错原因,通过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经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确认因物业服务企业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的;因物业服务企业过错引发重大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挪用、骗取、套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承担主要责任的生效判决裁决、被各级物业及其他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公开通报等拒不执行、整改的;拒不在经营场所或项目办公场所公示信用等级证明、拒不参加或者逾期未参加企业信用评价,拒不上报或者逾期未上报信用信息的;其他严重不良行为。(记者 刘亚杰 张琪)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