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限价16元/亩次

2019-02-20 13: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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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2月20日讯(记者 闫云倩)2月20日,聊城市水利局副局长梁立奎做客“12345”市长热线时表示,聊城市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限价16元/亩次。

  

  梁立奎指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水资源必须有偿使用,水具有商品属性,特别是现在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资源更加珍贵,用水必须缴费。位山灌区实行分级计收水费,市位山灌区管理处以县(市区)为用水户,根据各县(市区)的用水量计收水费;农户水费是各县(市区)政府、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向农户收取。由于聊城市末级供水渠系的工程配套差,计量设施不完善,难以做到每个农户的准确计量,引黄供水灌溉还具有补充地下水的重要作用,所以基层收取水费按亩计收,依据是省物价局、省水利厅、省减负办《关于公布我省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限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07〕289号)。

  据了解,聊城市水利局目前尚未接到国家有关取消农业水费的政策。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