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筑牢禁燃禁放“铜墙铁壁”

2019-01-11 09:04:00 来源:聊城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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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1月11日讯 “对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者坚决打击处理并公开曝光!”1月3日,在市公安局,聊城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巡警支队政委宋风河正严肃地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作出批示。“《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是法律,燃放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我们公安机关一定严格履行职责,在禁放区筑牢法律的‘铜墙铁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禁放区的燃放行为严惩不贷,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尊严。”

  我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执法“主力军”作用,严格社会面清查、严密源头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禁放工作措施,切实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坚决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爆炸、重大火灾、大气污染及人员伤亡事故。《条例》实施当日,东昌府分局东昌湖派出所、聊大派出所分别对辖内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依法开出罚单。“从去年12月下旬开始,我们就全天候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巡逻。”聊大派出所民警侯传华告诉记者,“我们有值班组和备勤组两组队伍,轮流巡逻,发现燃放行为立刻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

  “为实现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零响声’,我们全力以赴。”宋风河告诉记者,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成伟为组长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治安支队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燃放、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监督、指导烟花爆竹收缴销毁工作;交警支队负责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道路通行监督管理;特警支队负责城区主干道等街面巡查,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直属支队负责会同市城管执法局依法查处违规占道经营、流动设摊销售、无证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反市容管理规定的行为;督察支队负责禁放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察……“我们严格落实禁放区域的管控职责,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到位。突出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各分局在当地党政部门指导下开展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放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负责同志是履行职能的第一责任人,确保禁放各项监督管理措施执行到位。”

  “市驻地现在每天有200多人的警力全天候对禁燃禁放进行巡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王庆彦说。每天早晨6点,聊大派出所的民警侯传华和同事们就开始出发巡逻,“这个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事情及早发现和制止。”侯传华说。2018年12月31日下午,侯传华和同事发现奥森社区土层村有一户人家准备婚礼,他们立刻前往户家告知《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次日实施,燃放行为是违法行为。“1月1日早晨6点我们又专门到了这户居民家,严格要求禁燃鞭炮,最终实现了婚礼‘零响声’,也扩大了《条例》的知晓度。”

  “我们正在积极推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提请市政府制定并发布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奖励办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禁燃的良好氛围。”宋风河告诉记者,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逐级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广大群众关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报线索及时受理,对举报线索迅速组织专人开展核查处理。同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标准,从严惩治违法燃放行为。“加大对各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力震慑违法人员,坚决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将禁燃禁放这项关系民生的系统工程坚定地向前推进。”(记者 薛蓓蓓 通讯员 付延涛)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