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阳谷:25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被成功调解
鲁网7月3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 潘红)近日,聊城市阳谷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2017年,张某某等25人分别购买了山东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签订后,张某某等25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等相关费用,但山东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某某等25人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山东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等损失。
因本案涉及人数较多,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企业复工复产,该院党组成员赵树峰高度重视,及时召集民一庭全体人员,集中分析研究,拟定调解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职责。随后,大家各负其责,并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迅速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
经过办案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在扣除大气污染等停工天数的情况下,最终使原、被告双方确定了赔偿金额等问题,并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25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仅在一天之内就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连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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