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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速交警春运期间严查超员等违法行为

2020-01-20 17:1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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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20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徐文茹)春运期间返乡客流迎来高峰,自1月10日春运开始以来,聊城高速交警支队莘县大队查获2起超员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并将超载的人员现场转运。

  

  1月16日10时20分左右,聊城高速交警支队莘县大队民警接到举报,一辆鲁P牌照的车辆涉嫌超员,接警后,民警立即在莘县执法站设卡拦截。民警发现,这辆核载19人的面包车,实载20人。车内凌乱不堪,一人坐在过道内,无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出现车辆爆胎、侧滑等突发情况,后果不堪设想。

  驾驶员则认为多一个人没大事,本身也不是多远的路程。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第1项,对该驾驶员处以罚款200,记6分的处罚,并将超载的人员现场转运。

  

  无独有偶。1月20日莘县南执法站,莘县大队民警查获一辆大型客车超员,核载37人,实载38人。民警依法对其进行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并将人员进行转运。

  经民警询问调查,超员原因一是大家春运返乡,部分驾驶员碍于情面不忍拒绝,加上心存侥幸;二是有驾驶员对载客人数存在误解,认为驾驶员自身并不计算在内,或以为儿童可以不计算人数。

  聊城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准备返乡的司乘人员,要严格按行驶证上核定的载客人数载客,为自己和乘客安全计,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出发前仔细检查车况、排除故障隐患,装载的行李切忌影响驾驶员安全驾驶,在车辆行驶中司乘人员前排后排都要系好安全带。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