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聊城频道 > 法制 > 正文

法院悬赏执行 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还款

2019-06-13 17:2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聊城6月13日讯(记者 闫云倩 通讯员 王希玉 吕志栋)执行“新利器”,“悬赏”立新功。近日,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追偿垫付款纠纷案件,对被执行人许某采取悬赏执行措施,被执行人许某的父母迫于强大精神和舆论压力,主动联系法院执行人员,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许某将运输车辆挂靠在聊城某物流公司处经营,聊城某物流公司分三次为许某垫付28000元,后索要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许某给付原告聊城某物流公司垫付款本金2800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告许某拒不履行义务,原告聊城某物流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人员经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许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后到被执行人许某所在冠县桑阿镇某村村委会走访调查,得知被执行人许某长期外出打工不在家,其父母也表示没有能力替其偿还,致使该案件一度无法执行、无所进展。
  为维护胜诉者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对被执行人许某采取悬赏执行措施。于是,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许某家门口、村委会、学校以及主要街道张贴了悬赏公告。没过几天,被执行人许某及其家人迫于强大精神和舆论压力,多方筹措资金,并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2019年6月6日,被执行人许某的父亲来到法院将28000元现金当场交给申请人。
  “对于悬赏执行措施的实施,社会反响很大、关注度很高,起到了震慑失信行为的作用,营造了‘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寸步难行’的良好社会氛围。”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昆仑深有感触地说。
  责编: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