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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一人被罚一人被拘

2019-02-03 16:5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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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聊城2月3日讯(记者 闫云倩)近日,临清连续发生两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违法嫌疑人分别被处以罚款10000元和拘留5日并收缴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

  

  2019年1月23日,临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先锋办事处西石槽村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接报后,临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即开展工作。经查,违法嫌疑人周某某(男,31岁,先锋办事处人)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开展运输烟花爆竹活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临清市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1月31日,有人举报在松林镇松南村一超市内违法存放烟花爆竹,临清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报后,立即安排民警赶赴现场进行检查。经查,违法嫌疑人吴某(男,33岁,松林镇人)在未取得任何销售烟花爆竹证件的情况下,在自家经营的超市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60余箱。临清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对吴某行政拘留五日,并依法收缴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责编 李云乾

责任编辑:庞孝君
新闻关键词: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