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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学习贯彻土管《处分办法》

2008-6-24 9:01:00 来源: 聊城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本报讯   6月1日,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开始施行。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市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处分办法》活动。
      新修订的《处分办法》逐一明确了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进行处分的办法,加大了惩处的力度。突出强调了地方政府土地管理的责任,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即使自身没有直接违法,但如果疏于监管,也要追究主要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为推动《处分办法》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市四部门组织编印了《学习手册》,下发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并确定7、8、9三个月在全市开展集中学习活动。
      四部门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公务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土地管理政策法规,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不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依据《处分办法》,对地方政府领导进行行政问责,坚决防止和纠正袒护土地违法违纪行为的现象。同时,加强对《处分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组织开展了《处分办法》的学习和贯彻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处分办法》的各项规定,切实抓好《处分办法》的各项贯彻实施工作。   (吕 磊   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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