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质监部门了解到,为确保 “限塑令”在全市范围内落到实处,我市将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塑料购物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查处4种违规销售塑料购物袋行为。
据介绍,从6月1日起, “限塑令”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正式实施,今后塑料购物袋将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并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截至目前,从全市落实 “限塑令”的情况来看并不十分乐观,个别地方仍存在违规销售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塑料袋的行为。为此,我市质量监督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塑料购物袋专项执法检查行动,集中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中,将重点对4种违规销售塑料购物袋行为进行查处,这4种违规行为具体包括: “限塑令”正式实行之后,经营者仍然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经营者采用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所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出售塑料购物袋;经营者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此外,在整个执法检查过程中,我市将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加强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促进商户严格按照规定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督促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建立购销台账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
(邹辉 刘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