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书记姜异康同志对陈春龙事迹作出批示:“陈春龙同志的事迹非常感人”
聊城民警陈春龙在处置“3·20”暴力劫持人质案件中,为保人质安全而壮烈牺牲。4月4日,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对此作出重要批示:“陈春龙同志的事迹非常感人,他在危险时刻表现出的对人民群众的关注、热爱和不怕牺牲的斗争精神,将深深地教育和激励大家。要继续组织宣传他的先进事迹,并向他的亲属表示问候和敬意。”
随后,省长助理、公安厅长曲植凡作出要求,“要认真落实姜书记的批示,把陈春龙这个典型总结好、宣传好。”
据了解,陈春龙牺牲后,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时任山东省委书记),省委书记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省委副书记刘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省长助理、公安厅长曲植凡等领导同志都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对陈春龙同志的事迹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深入开展好向陈春龙同志学习活动提出要求。省市有关领导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各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精心组织,严密部署,立足岗位,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向陈春龙学习的活动。通过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拼搏,扎实工作,更加出色地履行好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任务,为不断开创聊城公安工作新局面,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记者 刘江 通讯员 石宝生 王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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