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省政府、团省委和省公安厅传来消息,为保人质安全壮烈牺牲的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被追授为革命烈士和“山东省杰出青年卫士”。
3月20日晚,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在处置一起严重暴力劫持人质案件中,为保护人质安全,在与歹徒奋勇博斗中被歹徒刺伤颈部,不幸壮烈牺牲,人质安全获救,犯罪嫌疑人史某被击伤死亡。
陈春龙自200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勤奋学习,严格训练,是特警支队业务训练标兵,多次参加省市业务竞赛比武活动并获得优异成绩,2007年获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系统综合比武竞赛个人第三名。他勤奋工作,恪尽职守,默默奉献,积极参与各项巡逻勤务工作,先后参与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30余起,参加巡逻防控2800余次,在服务群众、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工作中做出了优异的成绩。从警3年多来,陈春龙先后一次受到嘉奖,两次荣立三等功,2006年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系统业务能手”,去年又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公务员。
为表彰陈春龙同志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精神,3月26日,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省政府批准陈春龙同志为烈士。4月2日,团省委、省公安厅追授陈春龙“山东省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日前,团省委、省公安厅、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已做出决定,开展向陈春龙同志学习活动。 (吕 磊 宝生 金梅 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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