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官员日前表示,政府鼓励社会各界向市(县)人民政府捐赠廉租住房。对于捐赠廉租住房的,执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扣除政策。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但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目前仍存在住房困难。解决这一问题,已成为当前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保障性住房中,我市的廉租住房房源主要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等方式解决,同时,政府也鼓励社会捐赠。
据介绍,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源,加强维护管理,健全退出机制,保证房屋正常运转、循环使用。同时,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住房,面向社会出租。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资金问题是关键。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称,各级财政部门将积极筹集和安排资金,努力为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财政部门在安排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时,要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将确保达到10%以上。
为让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发挥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政府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此项资金专款专用。对于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记者 刘江 通讯员 尚桂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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