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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被批准为革命烈士

2008-4-3 8:48:00 来源: 聊城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本报讯  4月2日,记者分别从聊城市民政局优抚科和聊城市公安局宣传处得到确切消息:为保人质安全而壮烈牺牲的聊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已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为革命烈士。省政府于3月26日印发了关于批准陈春龙同志为革命烈士的批复文件。   (记者 刘江)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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