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山东新闻网 > 网上聊城 > 聊城新闻 > 正文

聊城市确定把陈春龙作为重大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2008-4-14 8:37:00 来源: 聊城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英雄陈春龙的事迹深深感动着水城广大干部群众。近日,,我市确定把陈春龙作为重大典型进行集中宣传。4月11日,,在市内各新闻媒体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贾少勇对集中宣传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贾少勇在讲话中指出,陈春龙出生在聊城、生长在聊城,宣传他的感人事迹,就是宣传聊城,就是弘扬聊城精神。各新闻单位一是要抓住这次机遇,浓墨重彩开展好集中宣传活动,迅速在全市掀起宣传英雄、学习英雄、争做模范的热潮。各媒体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从不同角度宣传陈春龙的英雄精神,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激励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英模精神,继承烈士遗志,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二是陈春龙事迹的报道,要在前一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深入挖掘他的感人事迹、精神实质,挖掘成长经历、思想内涵,充分反映其时代特点。报道中,要注重英雄精神背后深层次内涵的思考、提炼,并与聊城这片土地英模人物辈出历史背景相结合。同时,把握好宣传的节奏,提高报道效果。三是做到人物有血有肉,报道生动感人。各新闻媒体的记者要深入基层,细致采访,广泛接触陈春龙的战友、家属、各界人士,注重细节的掌握,掌握第一手素材,使报道生动感人。四是深入思考,将英雄精神进行理性的升华,把陈春龙的宣传与聊城精神的弘扬紧密结合。达到这四个要求,才能深入宣传报道好陈春龙的先进事迹,从而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英雄、争做模范的热潮,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据了解,全市各主要新闻媒体对这次集中宣传活动高度重视,都选派了骨干力量对英雄事迹深入进行了采访。采取多种宣传方式方法,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新闻宣传,扩大典型的社会影响。(记者  吕 磊)

责任编辑:宋莉

今日推荐
山东媒体头条
 
我也评两句
匿名发表

热点推荐
社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