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供电公司以 《聊城市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颁布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维护电网安全人人参与”的《聊城市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宣传活动。
聊城供电公司组织了8辆宣传车,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在聊城城区及7个县(市)巡回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与全市群众 “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广泛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意义。同时,印制了3万余册 《聊城市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和2万余张 《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偷窃电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向社会发放,大力宣传 《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聊城市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据了解,《聊城市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的制订历时两年,十数次易稿,经过聊城市规划、建设、公安、国土资源、林业、供电、发电等部门充分研究讨论最终形成。该《办法》结合聊城市实际,重点强化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界定了电力管理部门的职责、处理树线矛盾的原则、电力线路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时的处理办法、违章建筑和树木的清理办法等,明确了违章建房、违章搭挂的处理原则和电力设施保护与环境绿化的矛盾(树线矛盾)协调原则、处罚原则。树线矛盾、线下违章建房、借助电线杆违章搭挂等原本处理起来棘手的难题,变得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洪祥 王鑫 王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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