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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陈春龙为救人质壮烈牺牲 宋远方看望家属

2008-3-24 9:05:00 来源: 聊城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本报讯  3月20日晚,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在处置一起严重暴力劫持人质案件中,被歹徒刺伤颈部,不幸壮烈牺牲。人质安全获救,犯罪嫌疑人史某被击伤死亡。3月21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市委常委、秘书长万志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文耀,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任建军到医院看望了陈春龙家属。
    宋远方看望陈春龙家属时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迅速掀起向陈春龙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在关键时刻为人民利益敢于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一切的精神;广大民警要化悲痛为力量,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月20日20时许,歹徒史某(男,27岁,青岛人)因感情问题手持匕首、身绑炸药,闯入聊城开发区某小区的贺某(女,聊城人)家中,将其劫持,声称若不能将贺某带走就引爆爆炸装置,气焰极为嚣张。接报后,市公安局负责同志立即带领特警、刑警、武警等精干力量赶赴现场,随即成立了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了具体处置方案。
    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化装成贺某的亲戚,巧妙与歹徒周旋,尽量稳定歹徒情绪。同时,以贺某外婆突发疾病为由,让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身着防刺背心、外穿白大褂,化装成大夫和一名医护人员进入现场,伺机解救人质。歹徒一直将匕首放在受害人颈部,并叫嚣谩骂,不让其他人靠近,情况十分紧急。23时45分,民警想方没法又与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取得了电话联系,并将电话交给史某。就在歹徒注意力分散、所持匕首离开贺某颈部的一瞬间,民警陈春龙趁机猛扑上去夺取匕首,搏斗中被歹徒刺伤颈部,造成大动脉出血,当场昏倒,被急送医院抢救。此时,犯罪嫌疑人情绪严重失控,劫持着受害人走出室外。21日凌晨0时10分,当追至中华路附近时,民警果断开枪,将歹徒击伤,人质被迅速解救,歹徒随身携带的爆炸物也被拆离。后歹徒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陈春龙伤势过重,不幸于21日凌晨壮烈牺牲。陈春龙今年30岁,阳谷县闫楼镇陈堂村人,2004年12月入警。参加工作以来,他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次受到嘉奖,两次荣立三等功,前不久又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陈春龙牺牲的消息传出后,全市广大民警和社会各界群众纷纷自发以不同的方式到陈春龙所在单位特警支队表示沉痛悼念,寄托对英雄的无限哀思和深切怀念。
    (吕 磊  宝生 金梅 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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