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徒身绑炸药持刀劫持人质 民警为保人质牺牲
2008-3-24 9:05:00 来源: 聊城新闻网
网友评论 0 条 进入论坛
本报讯 3月20日晚,聊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在处置一起严重暴力劫持人质案件中,为保护人质安全,在与歹徒奋勇博斗中被歹徒刺伤颈部,不幸壮烈牺牲,人质安全获救,犯罪嫌疑人史某被击伤死亡。
3月20日20时许,歹徒史某(男,27岁,青岛人)因感情问题手持匕首、身绑炸药,闯入聊城开发区某小区的贺某(女,聊城人)家中,将其劫持,声称若不能将贺某带走就引爆爆炸装置,气焰极为嚣张。接报后,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一方面对持刀男子进行反复劝阻,一方面及时疏散围观群众,并迅速将案情向市公安局汇报。闻讯,市长助理、公安局长任建军,副局长付强、韩明忠等立即带领特警、刑警、武警等精干力量赶赴现场,随即成立了现场指挥部,研究制订了具体处置方案,在展开处置工作的同时,并迅速向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文耀作了汇报。
处置过程中,首先由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化装成贺某的亲戚,一方面巧妙地与歹徒周旋,尽量稳定歹徒情绪,防止事态恶化。另一方面以贺某外婆突发疾病为由,让特警支队民警陈春龙身穿防刺背心、白大褂,化装成大夫和一名医护人员进入现场,伺机解救人质,制服歹徒。后又以病人需要心电图仪为由,安排特警支队支队长赵兰生带领刘洪杰、王克新两名民警携心电图仪,化装成大夫进入现场,进一步与歹徒周旋。歹徒一直将匕首放在受害人颈部,并叫嚣谩骂,不让其他人靠近,抵触情绪极大,情况十分紧急。23时45分,民警想方没法又与犯罪嫌疑人的母亲取得了电话联系,并将电话交给史某,试图通过其母亲进一步规劝史某,伺机制止犯罪。就在歹徒注意力分散、所持匕首离开贺某颈部的一瞬间,民警陈春龙趁机猛扑上去夺取匕首,搏斗中被穷凶极恶、丧心病狂的歹徒刺伤颈部,造成大动脉出血,当场昏倒,被急送医院抢救。特警支队长赵兰生的衣服也被刺破。此时,犯罪嫌疑人情绪严重失控,劫持着受害人走出室外。现场指挥部立即决定由副局长付强、韩明忠、特警支队支队长赵兰生带领参战人员紧紧盯住歹徒,伺机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21日凌晨0时10分,当追至中华路附近时,民警瞄准时机果断开枪,将歹徒击伤,人质被迅速解救,歹徒随身携带的爆炸物也被拆离,后歹徒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陈春龙负伤后,,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文耀,市长助理、公安局长任建军,随即赶到医院进行看望,并要求医院全力进行抢救。因陈春龙伤势过重,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于21日凌晨壮烈牺牲。21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宋远方,在市委常委、秘书长万志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文耀等领导陪同下专程赶到医院表示慰问,看望陈春龙家属,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迅速掀起向陈春龙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在关键时刻为人民利益敢于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一切的精神;二是广大民警要化悲痛为力量,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据了解,陈春龙,男,1978年出生,山东省阳谷县闫楼镇陈堂村人,2004年12月入警。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次受到嘉奖,两次荣立三等功,前不久又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陈春龙牺牲的消息传出后,全市广大民警和社会各界群众纷纷自发以不同的方式到陈春龙所在单位特警支队表示沉痛悼念,寄托对英雄的无限哀思和深切怀念。 (石宝生 王金梅 付延涛)